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面對同性婚姻釋憲案 林市長期待不同聲音持續溝通對話建立共識

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最慢2年同性即可合法結婚,市議員今(5)日市政總質詢建議市府即早推動相關配套,以利中央修法後可無縫接軌;市長林佳龍強調,釋憲案前,台中逐步推動性別平權、同性伴侶關係註記等,讓社會能聽到同志族群的聲音,而釋憲後則期待社會各界持續理性溝通,透過磨合過程產生共識。
大法官同性婚姻釋憲案後,性別議題備受各界關切,市議員賴佳微今(5)日市政總質詢特別化身強調性別平等的「神力女超人」,呼籲市府重視婚姻平權,尤其釋憲後,中央應以法律保障同婚,並在2年內研擬修法,台中應該即早推動配套措施,以利修法後能無縫接軌;市議員鄭功進也關心,多元社會要互相尊重,面對婚姻體制的改革,市府如何面對。
林市長強調,社會中對女性有一些刻版印象,平權也比較受到壓抑,台中在釋憲案前,就已推動性別平等、同性伴侶關係註記,目前已有3百同性伴侶完成登記,希望外界能多聽到、理解同志族權的聲音。
林市長也指出,由於過去相關討論建立在不同的資訊及理解上,產生各說各話的問題,因此在釋憲後,期待社會尊重不同想法,建立更深入且建設性的對話,透過磨合過程產生更高共識,了解社會多元價值的意義。
他也說,大法官通過的748號釋憲,對政府各級機關具有約束力,讓伴侶註記也更具法源基礎,社會本來就是多彩多姿,「彩虹之美因多色並存」,相關配套已請法制局長研議,以市政府層次全力推動。(6/5*8)*新聞局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市長施政
  • 發布日期: 2017-06-05
  • 點閱次數: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