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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造成災損 中市府輔導辦理地方稅減免

近日梅雨來襲,全台各地降下豪雨及豪大雨,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將依相關通報房、地等災損情形,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辦理地方稅減免事宜,包括房屋、地價、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若有以下受災情形,民眾可提出申請。如需洽詢,上班期間撥打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房屋稅部分,台中市房屋遭受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另外,房屋在災害中受創,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方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減半徵收。須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使用牌照稅部分,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使用牌照稅計徵至災害發生前1日;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内,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之證明文件,證明有停駛情形者,按修復前未使用日數減免。
此外,有關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娛樂稅則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未能營業而受損,應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得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 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洽詢。(6/4*19)*地方稅務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賴科長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650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7-06-04
  • 點閱次數: 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