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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經文資審議確認未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 市府協調建商以再利用代替拆除

天外天劇場經市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於4月28日確認未具合法文化資產身分,市府文化局將於近期發函會議紀錄,市府文資處指出,雖然天外天未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但市府仍積極協調所有權人,以再利用代替拆除,而建商也於審議會議上表示,未來興建的建物地下1、2樓將規劃為劇場使用,其室內裝修將納入天外天劇場原有建築風格元素設計。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第2屆第5次定期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市議員江肇國今(17)日在議會中關心,坐落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天外天劇場,未來是否可能拆除。
市府文資處表示,經過104年市府文化資產委員會決議,天外天劇場不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後,去年又因文資審議委員會有委員提出申請為「暫定古蹟」,而文史團體也重新提出指定為文化資產的申請。
但經專案小組審查後,於今年4月28日提送文資審議委員會報告,確認天外天未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而待行政程序完成後,就會依規定發函發會議紀錄,而相關權利人,再依其他法令辦理後續建物或土地再利用事宜。
文資處表示,105年9月10日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時,文資處希望所有權人重新考量以整建再利用代替拆除,故邀所有權人與會,當時建商代表所有權人出席,並於會議上表示,未來建物地下1、2樓將規劃為劇場使用,其室內裝修將納入天外天劇場原有建築風格元素設計;此外,部分民意代表去年也曾關注本案辦理進度,也請文資處及建商前往其服務處說明。
文資處指出,雖然天外天劇場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份,但市府仍與所有權人積極溝通,並多次與文史團體意見交流,期能為保存歷史記憶盡最大的努力。另外,為留下城市記憶,文化局預計今年度「台中學」將以天外天劇場為主題,發行相關內容。
文資處也說,天外天劇場建築主體歷經國際戲院、國際賽鴿中心、冷凍冰庫出租及收費停車場使用,因其形貌經過多次改建、主結構損壞嚴重及所有權人不同意等因素,經文資審議委員會於104年2月5日決議不予指定或登錄。
因文史團體再次發起活動盼能保留,市府文化局及文資處考量本案建物的歷史價值,又於104年11月5日再次提送該審議委員會,然因本案無新事證,決議不予審查。
(5/17*16)*文化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290280 分機209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發布日期: 2017-05-17
  • 點閱次數: 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