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勞工局指出,106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依參選資格分為企(產)業勞工組、職業勞工組、工會領袖組及工會會務人員組等4個組別;各機構推薦參選、各組別推薦上限人數為符合資格勞工1名。市府將在各組別中評選1名薦送參與全國選拔,請各機構依選拔及表揚要點,踴躍函報符合資格人員參選。
各機構報送時需檢附資料包括,選拔表、佐證資料(一式12份)、無不良紀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1份、參選人切結書正本1份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表中截止日期為市府薦送勞動部的截止期限),以A4紙張格式逕送勞工局辦理評選,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
106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及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勞動部網站 http://www.mol.gov.tw 或市府勞工局網站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勞資關係/工會團體/模範勞工區下載附件使用。如有疑問請洽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紀小姐,04-22289111分機35108。(12/28*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紀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