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總質詢中,市議員張立傑關心同性婚姻的議題,他表示,12月17日台中市將有同志大遊行,但12月3日也有人將集會訴求「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兒童教育,家長決定」,詢問林市長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所有性向的人都有相愛成家的權利。」林市長表示,彩虹之美是因為多色並存,台灣之美是因為多元共融,他贊成同性婚姻,因為每個人性別的認同有其生理與心理上的歸屬感,對於成立家庭關係,同志應該也有其人權,其中不同意見是涉及立法爭論,事實上,不少反同志團體也支持一定程度的同性婚姻,只是大家討論的基礎有時不太一樣。
林市長指出,一個民主社會需要讓所有不同意見都能發聲,過去同性婚姻長期被壓抑,現在站在人權的角度,希望他們可以發聲來主張婚姻平權;對於同性婚姻有不同的意見,同樣也需要能夠傳出,公民社會中不同的聲音,他都尊重。
至於同性爭取家庭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會危及其他人的權益?或對既有家庭、倫理觀念產生衝擊?林市長表示,這就需要進行理性討論,包括有些立法提案其實也不太一樣,之前有人用極端的情況去形容,後來也經過澄清,他認為社會也在討論的過程逐漸找到交集,這個需要時間以及大家用耐心,一起讓社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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