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動保處表示,有效阻斷狂犬病傳播,請民眾每年記得帶家中犬貓施打1劑狂犬病疫苗。犬貓出入公共場所應配戴狂犬病證明頸牌,市府已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將不定期至公共場所進行稽查,違反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未植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並者,經勸導不改善,依《動物保護法》處3千至1萬5千元罰鍰。(8/26*1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聯絡電話:04-23869420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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