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中路二段一處建物今天上午3名工人進行鐵捲門安裝工程,2名工人在3.6公尺高的2層移動式施工架上施工,欲移動至另一處作業,直接由下方另1名工人推動施工架,因架底輪子故障,導致施工架倒塌,釀成曹姓工人臉部擦傷、戴姓工人腰間盤受傷、閉鎖性骨折以及曾姓工人右手骨折。
勞工局表示,初步判定現場施工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規定,裝有腳輪的移動式施工架,於勞工作業時應以有效方法固定腳部,如有勞工在上面作業時,不得移動施工架,後續會協助勞工職災照護,並將本案移交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安全衛生中心,釐清勞安事件發生原因,追究相關責任。
都發局表示,經派員前往現場瞭解,疑似為裝修施工不慎造成意外,目前現場已無公安疑慮並無影響環中路車輛通行,另發現該處沒有申請建築物建造執照與相關開工紀錄,至於是否為違章建物,後續於查明後依規處理。(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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