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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觀光夜市」仍違法經營 10日市府再次聯合稽查依規裁處

臺中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昨(10)日晚間再次前往「臺中市政觀光夜市」稽查,違規攤位約400家,由於違規情節重大,已再加重裁罰12萬元,並將明日進行第3次聯合稽查,如仍未改善,將依法勒令拆除、停止使用及恢復原狀。
昨晚間由都發局帶隊,聯合經發局、建設局、環保局、西屯區公所和警察局晚間8:50分左右抵達現場,持續進行聯合稽查行動,市政觀光夜市未經許可仍違法經營,有關所涉違反分區及違章建築部分,因現場違規面積約達3500坪,違規攤位約400家,違規情節重大,9日依違規情形已裁罰6萬元整。
都發局表示,針對10日的違規情形,已再依建築法及都市計畫法等相關規定予以加重裁12萬元,並開立行政裁處書,並將於8月11日進行第3次聯合稽查,如仍未改善,將依法勒令拆除、停止使用及恢復原狀,並將連續加重裁罰。
另外,都發局指出,涉及排放未處理汙水,且現場環境髒亂,垃圾隨地堆積部分,環境保護局已依規開立罰單並請業者依規改善;針對人行道已遭嚴重破損及下陷,建設局已拍照記錄將查明後依規辦理,而都發局也依規將廁所違規設置部分開立違章查報單及張貼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於該違建物上。
都發局強調,市府針對各項不法部分,將依法依規執行至其改善完成,以遏止此不法違規行為。(08/11*12)

聯絡人:廖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03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3-08-11
  • 點閱次數: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