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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老人健保自付額 綜所稅5%以下有補助

為落實加強照顧長輩,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自102年7月起開辦「臺中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計畫,針對設籍臺中市年滿一年以上65歲老人及55歲以上原住民,且年綜合所得累進稅率5%以下者,補助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費自付額,維護並保障長輩就醫權益,預估全市至少有12萬老人受惠。
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開辦本項計畫以照顧臺中市經濟弱勢或所得偏低的長輩為優先,藉此保障長輩就醫與生存權益,實現臺中市照顧長輩的願景,打造友善高齡城市,若民眾對此方案有任何疑問,可電話向社會局長青福利科洽詢。
「臺中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計畫補助設籍臺中市年滿一年以上65歲老人及55歲以上原住民,補助條件以年綜合所得累進稅率為準,不論長輩為公保、勞保或農保等身份,只要年綜合所得累進稅率在5%以下的長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749元。
社會局指出,為方便民眾,此項補助計畫長輩不用提出申請,社會局將主動向民政局、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以及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進行資料比對與交換,符合資格的長輩,自今年7月起不需要再繳納健保費自付額費用。
社會局也提到,有關「綜合所得累進稅率」審查以社會局向財政資訊中心查調資料為準,以今年102年開辦為例,所查調之稅籍資料則為100年度核定稅率,並以此為審查標準。
但如果對社會局查調之綜合所得累進稅率有疑義,社會局也說,民眾可向國稅局各分局或各地稽徵所申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填妥臺中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申復表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後,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7/4*8)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408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3-07-04
  • 點閱次數: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