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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2026中臺灣燈會』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及時間」公告1份

本府觀光旅遊局為旨揭公告區域之管理及會商機關,依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7項規定,倘有未經同意進入旨揭公告區域之遙控無人機,該機關可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或排除

 

為維持活動場域民眾安全及避免燈組撞擊損壞,燈會區域於115年2月15日0時至115年3月3日24時止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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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2-04
  • 發布日期: 2026-02-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 點閱次數: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