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地圖相關圖例標示宣導 海嘯圖示業經內政部114年8月14日第30次部務會報通過作為我國海嘯標準圖示,依內政部震災(含土壤液化)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第五編「海嘯災害防救對策」第三節「對民眾宣導」規範,依權責定期更新避難(防災)地圖確保常新,並標示海嘯避難收容處所,宣導民眾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