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防治及處理員工性騷擾事件,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維護當事人之權益及隱私,特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訂定「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處理作業要點」 公開揭示並聲明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二、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 依法得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 依法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三、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者 除有法律上之刑事及民事責任外 本局將視情節輕重 對申訴之相對人為適當之懲處(戒)或處理。
四、發現或知悉性騷擾事件 本局申訴管道:
申訴受理單位:人事室
申訴專線電話:04-22289111分機15006 。
五、本局防治性騷擾事件相關作業規定請參閱「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處理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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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禁止性騷擾公開揭示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8-18
- 發布日期: 2025-08-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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