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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動畫-行人路權篇

行人路權的基本概念,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
權利:行人專用道和行人穿越道,是專門提供行人使用的。車輛不得侵占、行駛於行人專用道;在行人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其他汽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

義務:行人應行走在劃設之人行道;並不得在道路上奔跑嬉戲、阻礙交通。穿越道路時則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不可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

1、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並靠邊行走,不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2、行人穿越道路須由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穿越。
3、行人於設有安全島、分隔島、雙黃線等地方禁止通行。
4、穿越道路時確實遵守號誌指示。

行人的絕對空間

平時在街上,我們常見機車佔據騎樓或營業攤販佔據人行道的景象。其實機車退出騎樓、取締非法攤販、掃除路霸大執法,這些都不只是口號,而是為了保障行人行走的權利,也是每個人都應該必須要遵守的安全守則。

基本觀念:
道路是「行」的專屬空間。而人行道和騎樓,更是保障行人安全行走的絕對空間。
我們必須要確實尊重行人的路權,確實遵守對行人路權保障的規定;不侵犯、不強佔行人行走的道路,才能為社會創造更安全的行走空間。

安全守則:
1、人行道是供行人行走專用的,攤販或店家都不應佔用道路作為工作或營業場所。
2、佔據道路是一種違法的路霸行為。
3、行人路權是需要被保障的,每個人皆必須確實建立行人專屬路權的正確觀念,另一方面則是必須對侵犯行人路權之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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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資訊管理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02
  • 發布日期: 2012-07-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行銷企劃科
  • 點閱次數: 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