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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閱覽、抄錄等使用檔案時間是否包含複製、影印或列印等時間?

閱覽抄錄之時間點起算,應以檔案交付申請者,至檔案交還本局陪同人員為止。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09
  • 發布日期: 2020-07-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 點閱次數: 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