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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文化資產處「115年度志工召募簡章」

凡年滿16歲以上(18歲以下須經監護人書面同意),口語表達順暢,且對文化導覽工作有興趣者,有責任心並具奉獻及服務熱誠,每月能提供約定的服勤時數且不遲到早退。服務期間至少一年,並能配合參加職前講習及各項培訓課程者,皆可報名參加。

 

臺中市各文化資產景點的導覽解說為主,輔以協助辦理各項文化推廣等相關工作。除需於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排班值勤外,並配合不定點支援本處各項活動之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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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一般行政,徵才資訊,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23
  • 發布日期: 2026-03-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 點閱次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