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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消費者服務中心進駐世貿國旅展 提供現場諮詢服務

2013臺中國際旅展將於19日起在世貿中心舉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臺中市政府除在4天的展期都會派消保官到會場稽查外,同時還提供消費者服務中心駐點,提供民眾禮券問題諮詢的服務,讓到臺中市消費的民眾可以買到有履約保證的禮券,還可以免費充實禮券的知識,保障自己的權益。

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交通部及衛生署等機關,為避免業者因經營不善停業、歇業,讓消費者購買的禮券變成廢紙,於旅館等相關行業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明定,要求販售禮券的業者要提供至少一年金融機構保證等方式之履約保證,亦即消費者在業者不提供服務時,可以要求負保證責任的金融機構退錢或提供等值的服務。
市府自100年11月起遇有大型旅展即派消保官入場稽查禮券,另外為方便消費者在購買禮券前可立即獲得諮詢服務,這次國際旅展期間,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將駐點提供現場立即的禮券諮詢服務。
林局長再次提醒消費者,因業者於旅展期間競爭激烈,會釋出較大優惠,但也存在一定風險,消費者除於購買時,應視自身實際需求慎選外,也應於禮券所載優惠期間及履約保證期間內儘速使用,才能享有最大優惠及獲得保障。

消保官室主任康馨壬也表示,消費者除對於旅展活動發生消費爭議,或有疑義均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對於未來持禮券消費時,如果發生業者無正當理由拒絕給付禮券所載的商品或服務時,也請儘速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保中心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禮券常見缺失:
(1)禮券限制使用期限。但無償贈與者得限制使用期限。
(2)履約保證期間自購買之日起少於1年。
(3)記載保留履約最終解釋權、可因營運成本等因素調整要求補差額及於預定住宿日前取銷訂房票券失效等顯失公平情事。但如因交易禮券是屬於平日券或較低價房型或餐飲券,則業者可對於假日或升等使用消費者要求差額,但為避免適用疑義發生糾紛,業者應於禮券記載應補的差額。(04/18*12)

聯絡人:法制局張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2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13-04-18
  • 點閱次數: 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