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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包活期間疑似以少賠多 胡市長要求政風處查明是否瀆職

市府持續要求剪樹及移樹必須符合一定標準,不得有「剃光頭」或將樹弄死的情形。但有市府局處首長指出,包商對移樹時所謂的「包活期間」其實並不在乎,不願意用心照顧樹木,原因在於可以用較低金額的樹木賠償即可。市長胡志強對此表示恐有瀆職之嫌,要求政風處立即查明。
胡市長今(1)日於市政會議中表示,大肚區長王淑貞對轄區發生包商過度修剪路樹案件,不但表示震怒,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這樣落實保護樹木的精神他要表示感謝。他強調,對於包商所做的事市府一定要盯緊,畢竟民眾看到樹木死掉,會先罵市長,再罵區長,這對政府的形象傷害很大。
隨後,經發局長王誕生指出,市府請廠商移樹有所謂「包活期間」,但他發現曾有價值二萬元的樹,移植後死掉,包商卻只以五千元價值的樹作為「賠償」,難怪包商會不願用心照顧樹木,呼籲各機關應該多注意此種情形。
胡市長聽到後大表驚訝,他說,如果真有價值二萬元的樹只賠五千元,恐怕已經違法,是否涉及瀆職?各位局處首長都要特別注意,千萬不要被廠商所害,而政風處也要好好地查一查。
胡市長也有感而發地表示,最近全國政風的問題可說是「烏雲蓋頂」,馬總統一直強調清廉,但貪污的事件還是不斷發生。許多怎樣都看不出來會貪污的朋友都涉案,也讓他的心情很不好。不過,對馬總統堅持廉政的決心,他還是毫不懷疑,並全力給予支持。
對於「剪樹變剃頭」及不當移樹的情形,胡市長強調「舊案要檢討,新的案件不能再發生」。而豐原區長張瀞分也建議,應由各區公所視需要成立剪樹與澆水的專責團隊,畢竟在地人通常較具有愛心,對在地的事會比較投入。若採用發包制度,則多由外地人工人負責,很難期待與在地人一樣的愛心。此建議也獲得胡市長同意研究辦理。(4/1*6)

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15319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 2013-04-01
  • 點閱次數: 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