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有停車場月票排6年等不到 交通局擬改抽籤制讓需要者公平申請

公有停車場月票排6年等不到 交通局擬改抽籤制讓需要者公平申請
公有停車場月票排6年等不到 交通局擬改抽籤制讓需要者公平申請
台中市西區府後街與康樂街口的公有府後街地下停車場,自91年起迄今月票發售採登記排隊制,由於臨近住宅區與法院地檢署等公部門,退購月票人數稀少,目前後補第一的民眾竟已排隊長達6年,停車場形同部份人士專用。對此,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研議改革制度,希望明年起逐步調整全市公有停車場月票均採抽籤制,讓需求者享有更公平使用停車場的權利。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府後街地下停車場月票發售方式長年以來採登記排隊制,也就是必須有缺額才能遞補,而販售名額早在幾年前就已額滿。由於停車場臨近住宅區與法院地檢署等公部門,退購月票人數很少。目前第一順位的候補者是在100年1月27日辦理登記,至今已等了6年還等不到,停車場形同部份人士專用的局面。
截至今年8月統計,該停車場登記欲購買月票候補人數高達894人,凸顯月票發售制度已出現問題,許多候補者也陸續向交通局抗議,希望儘速改變這種不公平的情況。
王局長也表示,該停車場月票自91年啟用以來,月票價格始終維持每張每月600元,105年因應市場供需,調整為每張每月1,200元,不料卻遭部分使用者反彈,且向法院提告。即使月票調為每張每月1,200元,排隊等待的民眾仍將近900人,這種大量人潮排隊制度既沒效率、也不合理,交通局試著改革月票購買制度,同樣也遭到既有使用者的反彈,向法院提告。
「對的事,就應該堅持!」王局長強調,民主社會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交通局予以尊重,雖然這項改革會影響既有的使用者,但公眾利益應放在個人利益之前,市府堅持做對的事,改革之前也都一再宣導溝通。
遺憾的是,部分既有月票持有者仍不斷地提出訴訟,自105年5月迄今已有三案民事訴訟、一件假處分及兩案行政訴訟,目前部分案件仍進行中。其中,民事訴訟1件、行政訴訟1件、假處分1件均已判決市府勝訴。若其他訴訟案於今年底前有確定判決結果,交通局預計自107年逐步調整本市公有停車場月票販售方式,一律改為抽籤制。
王局長表示,公有停車場是公共造產物,每個市民均應享有公平使用的權利,但基於各停車場區位、特性不同,各停車場的停車管理策略也不盡相同,這是一般停車場收費管理的常態。制度的調整應兼顧民眾權益,交通局會在此前提下,維護多數公眾的利益。(8/18*14)*交通局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 李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6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7-08-18
  • 點閱次數: 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