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市政新聞(off)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因應極端降雨威脅 中市府加速雨水下水道與區排系統規劃

光興隆滯洪池
光興隆滯洪池

日前連日豪雨,造成台灣部分地區淹水,有鑑於全球氣候變遷及短延時強降雨威脅遽增,台中市政府水利局針對全市20條區域排水及15個行政區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全面提升防洪保護標準,同時落實中央「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策略,並廣設滯洪池,讓水道與土地共同肩負洪水防護責任,減少災情發生。

水利局長周廷彰指出,因應都市急遽發展及全球氣候變遷的雙重挑戰,台中市目前部分完成的區域排水及雨水下水道系統,尚待配合現行的都市計畫及治水政策調整,因此水利局近年來積極向中央爭取「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經費進行檢討規劃,總計4年來投入區域排水及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總經費達1.2億元。

104年起至今,水利局針對大雅排水、四好溪排水、北溝溪排水、溪尾寮排水、溪心埧排水、南邊溪排水、林厝排水、七星排水、軟埤仔溪排水等20條區域排水(含支流)推動治理規劃或計畫,檢討區域排水總長度約60公里,將有效提升區域排水設計保護標準至10年重現期距,以及25年重現期距不溢堤,而海線地區也依據山腳排水(含南山截水溝)規劃報告及治理計畫推動相關護岸及橋梁改善工程。

同時,水利局也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經費,加速推動大里、大肚、神岡、大雅、石岡、新社、后里、外埔、大安、清水、沙鹿、梧棲、龍井、西屯及南屯區(環中路以西範圍)等15個行政區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檢討都市計畫區域面積達2萬4,000公頃,提升雨水下水道設計保護標準至5年重現期距,規劃成果也將做為後續執行工程改善的依據。

周局長表示,除進行現有排水系統檢討規劃之外,因應中央將「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納入水利法修法,水利局除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755萬元推動「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試辦操作-以大里溪流域為例」之外,也依據經濟部「排水管理辦法」訂定「臺中市排水規劃排水計畫審查作業辦法」,規定2公頃以上的土地開發利用或變更使用計畫應提送排水規劃書或排水計畫書進行審查,義務人應負起開發所增加逕流量的責任,並依據規定設置滯(減)洪設施,落實出流管制的精神。

周局長說明,因應氣候變遷短延時強降雨威脅,市府已於全市廣設滯洪池,包括沙鹿龍山路、靜宜大學後方及竹林南溪中游滯洪池、太平坪林森林公園、光隆村興隆村共同排水軍營南側及新社九渠溝滯洪池等,再加上近年來因為落實排水計畫書審查所設置的滯洪設施,以及山坡地水土保持計畫範圍內各機關所施設的滯洪沉砂設施,104年起迄今,已增加42萬噸滯洪量體,累計滯洪量體已達157萬噸,並於歷次豪大雨期間發揮良好的滯洪效果。

未來將持續推動中央「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政策,要求開發單位義務人落實出流管制精神設置滯(減)洪設施,同時因應氣候變遷所導致的逕流增量,也將透過市府各單位協商,結合水利及土地部門進行逕流分擔計畫,提升易淹水區域或重大建設地區防洪保護標準,同時持續向中央爭取前瞻水環境建設計畫經費,推動區域排水及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打造不怕水淹的韌性城市。

(9/5*16)*水利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水利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53402

  • 市府分類: 水利發展
  • 發布日期: 2018-09-05
  • 點閱次數: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