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本市市民生活品質,加強城市認同及在地特色推廣,推動本市整體發展,鼓勵民間團體行銷本市,補助對象以經政府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為主,補助具在地性、創新性、特色性之行銷活動或創作為原則,申請計畫主題為本市在地特色相關之活動產業或創作。城市行銷活動補助相關規定及申請文件(包含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