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繳款書由公寓大廈管理員簽收,即生送達效力

繳款書經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僱用之管理員簽收即生送達效力,縱管理員未如期交付民眾,亦不影響繳款書送達之效力,逾期未繳納將被加徵滯納金。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繳款書郵寄至納稅義務人之住居所,倘納稅義務人因事不在,得將該繳款書交付其住、居所之接收郵件人員,而管理員負責大廈管理及郵件代收等工作,性質上屬全體住戶的受僱人,因此繳款書只要經其代為簽收,即已發生送達之效力。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繳款書ㄧ經管理員簽收,有無轉交或於何時轉交,民眾皆不能以沒有收到繳款書為由拒繳稅款。民眾對於繳款書的送達如仍有疑義,可撥打該局 0800-086969 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3/18*14)

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22585000分機208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13-03-18
  • 點閱次數: 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