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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輔導民間申請自主更新補助 已獲中央核定641萬

為協助民間自主更新,台中市政府成立輔導團,深入社區住戶辦理說明會,並協助輔導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從今年至9月為止,已輔導6案,其中3案已獲得內政部核定共補助641萬8,000元,尚有3件審查程序中。市府都發局鼓勵辦理自主更新,如有需求,該局將協助輔導,評估申請補助可行性。
都發局表示,根據內政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補助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只要是位於台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的建築物,如進行整建維護,可申請補助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實施工程有關費用;屋齡30年以上建築物的自主更新單元,如進行重建,也可申請補助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費用。
為協助民間自主更新,都發局特別成立輔導團,委託台中市社造聯盟促進會共同辦理輔導工作,自今年3月以來,已針對台中市十處更新地區及重大建設周邊地區等推廣自主更新重點區域,一共辦理12場次社區巡迴座談會、9場次住戶說明會,以了解社區居民意願,並推廣都市更新自主更新補助規定。
都發局表示,今年已輔導6件,其中2件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案及1件都市更新重建案,已獲內政部核定補助,另外尚有3案審查程序中。如有申請都市更新自主更新補助需求者,可洽詢該局瞭解相關規定,將協助輔導,評估申請補助的可行性。(9/28*14)*都市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施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5501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7-09-28
  • 點閱次數: 138